PRIVACY POLICY

隐私政策

KOWON Plastic Surgery 诊所遵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妥善处理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。

本译文仅供参考。韩语原文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版本;两者如有出入,以韩语文本为准。

第1条(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)

KOWON Plastic Surgery 诊所(以下简称“本院”)根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30条之规定,制定并公开本隐私政策,以保护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,并迅速、顺利地处理相关投诉。本院出于以下目的处理个人信息,且不会将其用于其他任何目的。

  • 接收、确认及跟进预约与面诊咨询申请
  • 提供医疗服务、计费与收费,以及管理病历档案
  • 管理面诊咨询记录并处理客户投诉
  • 履行法定职责(依据《医疗法》等法律法规建立并保存病历记录)

第2条(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及收集方式)

  • 在线面诊咨询申请:姓名、联系电话、意向手术项目、留言内容(必填项:姓名和联系电话)
  • 电话及WhatsApp面诊咨询:姓名、联系电话、留言内容
  • 现场诊疗:姓名、外国人登录证号/居民身份证号、地址、联系电话以及医疗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诊疗必需信息
  • 收集方式:官方网站面诊咨询表单、电话、即时通讯咨询渠道以及到院现场前台登记

第3条(处理及保存期限)

本院在法律规定的保存与使用期限内,或在收集时获得信息主体同意的期限内,对个人信息进行处理和保存。

  • 在线面诊咨询申请:达成目的后立即销毁(最长不超过1年)
  • 病历记录:10年(韩国《医疗法施行规则》第15条)
  • 处方笺:2年;检查记录、放射影像照片及检查报告书:5年(韩国《医疗法施行规则》第15条)
  • 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处理记录:3年(韩国《电子商务等中的消费者保护法》)

第4条(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)

本院仅在第1条规定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,并且仅在适用韩国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17条和第18条的情况下(即取得信息主体同意或法律有明确规定时),才会向第三方提供。目前,本院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。

第5条(个人信息处理业务委托)

为了顺畅提供各项服务,本院可能会对外委托部分业务(如官方网站运营与技术维护)。签订此类合同时,本院会依据韩国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26条以书面形式明确:严禁超出委托业务目的处理个人信息、必须采取的技术与管理保护措施以及限制再委托等事项,并监督受托方是否安全处理个人信息。

第6条(信息主体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行使方式)

信息主体可随时对本院行使各项权利,包括查阅、更正、删除及要求停止处理个人信息。可通过书面、电子邮件等方式行使上述权利,本院将立即予以处理。对于未满14周岁的儿童,可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上述权利。

但是,对于医疗相关法律规定有保存义务的信息(如病历等),在法定保存期内不得删除。

第7条(销毁程序与方法)

  • 程序:保存期届满或处理目的已达成的个人信息将立即予以销毁。
  • 电子文件:采用无法复原记录的技术手段进行永久删除
  • 纸质文件:通过粉碎或焚烧方式销毁

第8条(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技术与管理措施)

  • 管理措施:制定并实施内部管理计划;尽量减少接触个人信息的人员并开展相关培训
  • 技术措施:管理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的访问权限、安装安全防护软件、对传输中的数据进行加密(HTTPS)
  • 物理措施:对存放病历的区域实施门禁控制并加锁管理

第9条(Cookie及其他自动收集装置)

本院网站可能会使用Cookie,以存储并定期调取使用信息,从而提供个性化服务。用户可以通过浏览器设置拒绝存储Cookie,但这可能会导致部分服务使用受限。

第10条(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)

  •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:Kim Hyung-taek(院长)
  • 电话:02-6242-7080
  • 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  • 地址:韩国首尔特别市江南区岛山大路110 KBL大楼2层

第11条(权益受损的救济途径)

如因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需要获得救济,信息主体可向以下机构申请争议调解或咨询:

  •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:1833-6972 / www.kopico.go.kr
  •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:118 / privacy.kisa.or.kr
  • 大检察厅:1301 / www.spo.go.kr
  • 警察厅:182 / ecrm.police.go.kr

第12条(隐私政策的变更)

本隐私政策自2026年8月19日起适用。根据法律法规、政策或本院内部规章的变更,本政策内容可能会有增删或修改,任何变更都将在网站上予以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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